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5:41:00     浏览:次
电动车主要包括以下类型,分类依据为动力来源、用途及法规标准:
1. 非机动车类电动车
电动自行车: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,具备脚踏骑行功能,设计车速≤25km/h,整车质量≤55kg,功率≤400W。需悬挂非机动车牌照,驾驶者需年满16周岁并佩戴头盔。
电动助力自行车:类似自行车设计,加装电池、电机等辅助动力系统,需遵守非机动车管理规则。
2. 机动车类电动车
电动轻便摩托车:最高时速≤50km/h,电机功率≤3kW,需悬挂机动车蓝牌,驾驶者需持有E或F类驾驶证。
电动两轮摩托车:无最高时速限制,动力更强,需悬挂机动车黄牌并持有E类驾驶证。
电动三轮车:包括货运三轮车和轻便三轮车,需持有F类驾驶证并悬挂对应牌照。
3. 其他分类
低速电动四轮车(老年代步车):部分地区允许备案登记的车辆上路,但政策差异较大(如吉林市允许,合肥禁止)。
纯电动车(BEV)与插电式混合动力车(PHEV):属于新能源汽车范畴,如宝马iX3、比亚迪Atto 3等。
电动摩托车及三轮车(E2W/E3W):低成本短途出行方案,常见于非洲及亚洲市场。
此外,根据最新政策,2025年6月起部分合规车型(如休闲电动三轮车、过渡期内备案的低速四轮车等)可合法上路,而非法改装车、“三无”电动车等将被禁止。